从近代保险业产生以来,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风险研究出现了大量的文献,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的诸多学科。塞尔顿·科里姆斯基与多米尼克·古尔丁说,对风险的研究一度只局限在学术团体和保险业狭小的领域,但现在已经在公共政策需求的推动下发展起来,迅速成为一个多学科的研究领域。这些学科从各自的角度,对风险进行了定义。其中有代表性的有:统计学、精算学、保险学等学科把风险定义为一件事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或概率。通用的公式是风险(R)=伤害的程度(H)×发生的可能性(P)。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经济学色彩,采用的是“成本一收益”的逻辑,但有意思的是,人们通常只从伤害的可能性角度来了解“风险”,因此忽视了风险所带有的潜在收益。
从风险角度看理财
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种类繁多,对于非专业投资者而言,往往只注意到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视了产品中蕴藏的风险因素。但是收益率和风险是一对矛盾,一般而言,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两者呈正比例关系。只不过要发现产品中的风险点,需要投资者熟悉相关金融知识,而这往往是大众投资者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