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部分的国史,是不同的史官分段所修,或“不免烦复”、或“不相贯属”的缺陷是必然存在的。神宗命曾巩合成五朝国史,曾巩便感到非常棘手,曾三上奏札,表明困难及打算采取的做法。曾巩提到的,有“文义曲折”不合体例的问题,有原稿“漏略”需要再次寻访史实的问题,有要求颁布禁中记录以备采摭的问题,等等[27]。但曾巩还是感到不好着手,最终还是辞去了神宗皇帝的这一委任[28]。“会以忧去”,是最符合曾巩的心理了。而要使九朝国史合而为一、贯穿为一个整体,必然会碰到更多的困难,既有文献上的困难,更有评价上的困难。可见,北宋修史机构在修撰国史方面,是不同于唐代史馆的,后者始终是把国史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故修撰上保持着国史的连贯性。
辽、金两朝都是在文明发展进程落后于中原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它们对修史也表现出了很大的热情,都建立了专门的修史机构。辽朝官制分北面官和南面官。其南面官采用唐制,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其于门下省之下置起居舍人院,设专官掌修起居注;又于翰林院之下置国史院,设史官掌修国史[29]。金朝官制,于天会四年(1126年)建尚书省后,遂有三省之制。正隆元年(1156年)罢中书、门下两省,仅置尚书省,自省而下有院、台、府、司、寺、局、署、所。其尚书省下之右司“兼带修注官”,属下有各种译史多人。其国史院为独立的修史机构,设有各级史官(包括女真人、汉人和契丹人)掌修国史及《辽史》[30]。辽、金两朝的修史机构在配合译书所翻译汉文史籍方面,在修国史及前朝史方面,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